中共福州市鼓楼区委宣传部打印机耗材及零配件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点击 7回复 0 原帖 2021-12-27 11:51

 

项目概况

打印机耗材及零配件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王庄街道福新中路75号永同昌大厦17层1503室(福建火山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3月1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HSXM-XJ-2020001

项目名称:打印机耗材及零配件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7.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招标内容及要求

数量

允许进口

合同包预算

询价保证金

1

1-1

打印机耗材及零配件采购项目

详见询价通知书《第四章 询价内容及要求》

以采购人实际需求为主

70000

1400

交付时间:由成交人提供最短交货期,但最迟交付期不超过采购人发出供货订单之日起3个工作日

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注:因本项目为打印设备耗材及零配件采购,数量无法确定,各报价人应以询价通知书《第四章 询价内容及要求》采购清单中的预算单价为基准,按折扣进行报价。报价人的报价不等同于签订合同的金额,签订合同以折扣为准。采购金额=预算单价×折扣。各报价人应予以注意。

 


合同履行期限:由成交人提供最短交货期,但最迟交付期不超过采购人发出供货订单之日起3个工作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明细

描述

a1询价响应声明

1、报价人应根据询价通知书第六章规定提供。

2、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

a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3、报价人(自然人除外):若报价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报价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4、报价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5、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应为原件。

※报价人应按照询价通知书第六章规定提供。

a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报价人是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则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报价人是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报价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则提供执业许可等证明材料;报价人是自然人的,则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报价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报价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报价人应按照询价通知书第六章规定提供。

a4财务状况报告

1、报价人应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9年或2020年的年度或上一季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和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注:若报价人提供资信证明中有注明“复印件无效”等,报价人须在响应文件正本中提供资信证明书原件。

2、“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的规定。

3、报价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报价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报价人应按照询价通知书第六章规定提供。

a5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1、报价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2、“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

3、因疫情影响,报价人无法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依法缴纳税收凭据复印件的,可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若干措施的通知》(税总发〔2020〕14号)的规定提交书面说明,明确根据疫情期间供应商可以缓交税款的规定,导致供应商无法提供疫情期间的纳税证明。

4、报价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报价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报价人应按照询价通知书第六章规定提供。

a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报价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因疫情影响,报价人无法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的。可以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社会保险经办工作的通知》(人社厅明电(2020)7号)的规定提交书面说明,明确系因疫情原因可以延期办理社会保险业务导致无法提供疫情期间的社保缴纳证明。

4、报价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报价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报价人应按照询价通知书第六章规定提供。

a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

1、报价人应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函”。

2、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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