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查询可以发现,申请注册“丁真”商标的公司,包括惠州市一点百众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北京文登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芜湖若森企业服务有限公司等,类别涉及日化用品、教育娱乐、网站服务等。
《商标法》第三十二条: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有业内人士表示,“近年来出现了大量攀附网络热词、热点事件,甚至知名人物的商标抢注行为,一方面往往格调不高,另一方面还常导致侵权行为出现。从长远看,这样的商标并不会给企业和商品带来多出益处,在注册时还是应该围绕商品定位,从积极正面的角度展示形象。”
当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重视知识产权保护的时候,我们也不能忽视知识产权的力量。再小的个体都要有自己的品牌,无论是创业初期还是发展中的企业,做好全方位的知识产权保护,定能让企业的发展如虎添翼。以下内容是对商标注册常识的简单概括,希望可以为每一个企业发展助力。
商标使用建议
1、在商标局发放《商标注册证》前不可使用注册标记“R”,同时建议不要大量印刷资料和宣传,一旦商标被驳回,避免造成经济损失。
2、商标的使用应为注册申请时的图样或文字,不能随意改变注册商标的文字或图样,确需修改时,可再次进行查询申请成功后进行使用。
注册成功的商标该如何进行保护?
1、商标注册成功后,请尽快投入使用,否则有被撤三及无效宣告的风险,并保留使用证据(包括:购销合同、含有商标名称的货物发票、名片、宣传手册、质检报告、合格证书、商品上带有商标名称的图片、展会、各种活动等),以上任何形式中能够体现所申请的商标正常使用的证据均要注意留存,都可作为商标的使用证据,保存的方式可以是实物,也可以是影像形式的电子资料。
2、如有其他形式的原创作品,除需要及时做商标注册保护外,还建议原创作品及时做版权登记保护,防止他人冒用同样的作品设计申请其他类别的商标,或者其他任何不合理用途。
3、商标核准注册后,商标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其他注册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及时通知商标代理人,同时向商标局申请办理相应变更手续,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